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:
1、对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2、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3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检举、控告人享有如下权利:
1、对党员、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、控告;提出检举、控告、申诉后,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,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,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;
2、有权要求与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;
3、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、控告;因进行检举、控告、申诉,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,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。
检举、控告人要履行相应的义务:
1、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;
2、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,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;
3、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,不得提出党章、制度、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。
联系人:陶化安律师
单位: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
电话:133667266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