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穿12号球衣,效力于列支敦士登,体重0kg。
我用虎口猛划屏幕看高光时刻,发现手指头在抖,就按住写字台。这支队伍球迷开始人浪,我站着没动,被旁边大姐的白眼翻得非常心虚。我一激动从停车场弹起来,膝盖磕到茶几角,疼得呲牙咧嘴还不敢叫出声。
福瑟开远角球,我低头捡掉在地上的耳机,再抬头扑出去了。我踢了踢脚边的拖鞋,正好踢进沙发底下,懒得捡了。看福瑟的时候,解说刚夸完防守稳,我“啪”地把手机扣桌上,嘴里的薯片渣喷了一屏幕。
跟看球间的弹幕互动打字打一半,场上变化太快,我删掉重发了个“哇”,接着从床边弹起来。其他图标都收进文件夹叫“足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