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务| 私分国有资产案的立案标准

私分国有资产案的立案标准

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(试行)

1999高检发释字 [1999 2号)

 

(十一)私分国有资产案(3办条第1)

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,违反国家规定,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
涉嫌私分国有资产,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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