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某某系北京市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,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某区检察院于2013年4月11日刑事拘留, 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。
高某某的家属慕名聘请了陶律师承办此案,陶律师接受委托后尽职尽责,数次去看守所会见了高某某,并凭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法律功底,详细了解案情、查阅了案卷,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沟通,提出了辩护意见,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,阐述了取保候审的理由。
通过陶律师的不懈努力,检察院于2014年1月24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,使高某某获得了自由并与家人团聚、重返工作岗位,陶律师严谨、精湛的专业工作赢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。
联系人:陶化安律师
单位: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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