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晓星 桑郡霞 游涛新闻来源:正义网-检察日报
不久前,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靳琳华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2002年初,
十年后,她们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150多家店铺的大企业。
2012年初,公司面临一次发展的新机遇,一家有实力的企业看上了
公司面临重组的传言在内部传开。靳琳华听说重组后的新公司以外来财务人员为主,自己现在这家公司有可能就不设财务部门了,如果真是这样,自己这个财务主管肯定将面临被裁危险。
靳琳华心里一下子没了底,但她知道如果自己被解雇就应该得到一笔损失赔偿金。于是,靳琳华上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,动手算了一下,自己一共应得13.7万元。毕竟自己没有劳动合同这个保障呀,她觉得必须想个办法逼公司赔偿自己的“经济损失”,还要让
于是,靳琳华利用自己的职权,将公司2005年至2012年2月的全部财产资料备份到自己的U盘里,然后将公司财务系统全部信息做了删除,并修改了公司财务系统的所有密码。
随后,靳琳华带着公司全部的财务数据不辞而别。
第二天,
由于财务系统密码被修改,整个公司和150多家店铺全都无法正常开展工作,公司批发、零售和其他业务也全部陷入瘫痪状态,就连与其他客户核对账目这样的日常工作都无法开展。
万般无奈之下,
此
为了正常经营,
在这种情况下,
她说为了索要赔偿金和免除债务,她删除修改了公司财务系统数据,承认敲诈勒
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指出,靳琳华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却因不懂法自作聪明想出敲诈勒索的办法,使合法所得变成非法索要,陷入犯罪的泥潭。
联系人:陶化安律师
单位: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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